2019二季度重庆渝中区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人简章
为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其中公开招聘25名,考核招聘4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方式及岗位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热爱卫生事业。
3.在报名开始前一天,须取得一览表中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2019年应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统一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4.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 “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依次类推);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取得博士学位或高级及以上职称者, 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5.符合岗位需要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附件1)。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范围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要求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聘用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满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区卫健委审核认定、报区人社局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五、现场报名
报名工作由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开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者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5月30日—5月31日(周四、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大会议室(渝中区和平路211号7栋)。
3.报名程序
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报名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需提交有单位盖章的《工作经历事项》(附件4)。2019年的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者盖章的包含拟毕业时间、个人学历(学位)及专业等内容的说明。
经初审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1张(黑白、彩色均可),现场填写《考试报名表》,复审合格后,按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缴纳报名费(50元/科,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科合计100元,专业技能测试考务费待考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后再缴纳)。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4.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9年6月14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在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大会议室(渝中区和平路211号7栋)领取准考证。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在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sj.cqyz.gov.cn/)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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