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东潮安区卫健系统招聘公告【招122人】
根据省人民政府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139号)和潮州市人社局、卫计局、编办联合下发《关于我市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医学类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潮人社通[2017]111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2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2019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体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详见《潮安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称《岗位表》)。
二、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4年6月6日至2001年6月5日),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9年6月6日以后出生的);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或处理未完结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2014年至2018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不得报考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考生请留意《岗位表》(附件1),具体专业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二)报名时间:2019年6月3-5日(上午8:30-12:00,下午 2:30-5:30)。
(三)报名地点:
报考潮安区卫健系统工作人员者请到潮安区卫生健康局(县城区彩文路86号)办公楼四楼报名。
(三)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一份、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3张、报名表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各报名者需自行到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潮安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4)并下载《潮安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认真填写后在报名时上交。
4、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2、2016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5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报名时应注明所参加的服务基层项目名称及合格证书编号,并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进行审核。本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专项岗位仅限本类人员报考,不再进行加分,不接受其他人员报考。该类人员报考其他岗位的,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者凭身份证于2019年6月20日到区卫健局四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六、考核方式:本次考试分两类,岗位代码以“A”开头的,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考生考试总成绩;岗位代码以“B”开头的,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卫生岗位主要为医学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综合岗位主要为通用行政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
3、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6月29日,潮州市潮安区松昌中学,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面试人数:岗位代码为“A”开头的,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岗位代码为“B”开头的,按拟招聘职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
3、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视为不合格。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4、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计划生育情况、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二)被聘用对象均应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聘用合同, 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继续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被聘用对象应当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后方可申请调动,被聘用对象应服从工作安排。乡镇卫生院的被聘用对象在服务期内不得变动工作,不得参加我省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和公开招聘。
(三)考生在招考过程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或考核过程中作弊的,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设立举报监督电话:0768-5816380(区卫健局)、0768-5821980(区人社局),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本次专项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原标题:关于潮安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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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www.chaoan.gov.cn/zwgk/Detail.aspx?id=22130&itemid=59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