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马鞍山市雨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聘基层医疗机构人员27人公告
(三)面试
1.面试依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小于或等于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技能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3.面试满分10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分值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从到低分排序;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依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2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2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组织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考察工作由马鞍山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后在拟聘人员公示前自动放弃的,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递补。
4.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雨山区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栏(http://www.masys.gov.cn/)公示5天,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岗位代码002、014招聘人员由区人社局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待遇按雨山区区聘辅助人员标准执行;其他岗位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期3年,工资待遇按照雨山区医改竞聘人员标准执行。招聘新进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3个月,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考试免收报名费和笔试、面试费。
此次招聘工作由马鞍山红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纪律的应聘者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属于《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回避对象的,应当回避。
咨询电话:0555-2202899;0555-2200159 马鞍山红海
监督电话:0555-2341608 驻雨山区卫健委纪检组
0555-2472065 雨山区人社局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特此公告。
原标题:马鞍山市雨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公开招聘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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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www.masys.gov.cn/content/detail/5ce3b4de83ba88b20a55cb7a.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