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长江大学化工学院专任教师招聘公告【招2人】
根据长江大学相关规定和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决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真诚欢迎人才加入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一、 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海内外博士招聘条件
(一)博士招聘的基本条件:
1.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
2.第一学历为不低于我校办学层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博士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本科、硕士阶段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
3.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博士或博士后期间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1篇被SCI收录。
4.身心健康,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5.具有履行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的能力,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
(二)根据博士研究生学术水平,分为A、B、C三档。
(三)说明
1.上述各类博士的论文条件中,要求论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考核时已见刊)。SCI分区按中科院JCR小类标准认定。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导师,本人排名第二)承担科研项目的,论文要求可适当放宽。
2.A档、B档博士的第一学历可放宽。
3.高层次人才按《长江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执行。
三、海内外博士待遇
专任教师岗位的博士给予事业编制,同时享受以下待遇。
1.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及博士津贴见附件
(1)安家费发放形式:在工作地购买自住商品房的可一次性全额发放安家费;否则,安家费发放一半,剩余部分根据考核情况分4年发放。
(2)科研启动费资助期为3年。
(3)对于学术水平超过A档的博士,定为A+档。设立人才引进调节基金,对A+档博士或世界排名前300名大学(泰晤士高等教育排名)毕业的博士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各项待遇从优面议。具体标准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建议后报人事处审核确定。
2.居住及工作条件
提供人才公寓周转住房一套(间),前2年房租由补贴,为每位博士提供基本家具、空调、热水器和基本生活用品等居住条件,供其“拎包入住”。
为每位博士提供工作室,配备计算机、打印机等工作设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以建立实验室,搭建实验平台。
3.配偶安置及子女入学
配偶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可按人事聘用方式在校内安排工作,享受与校内同岗同类人员相同的工资及其它福利待遇。
配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可在校内安排工作,并给予事业编制。
A档及以上博士,经研究,其配偶可适当放宽条件或给予事业编制。
协调解决子女入托、入学(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市内优质教育资源。
4.低职高聘
未取得副高级职称者,经协商同意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可享受副高级职称待遇,期限为2年;已取得副高级职称者,经协商同意完成一定工作任务,可享受正高级职称待遇,期限为3年。
四、面试考核程序
1.专任教师考核程序
(1)资格审查。学院参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科研成果、外语水平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学院网页公布面试名单。
(2)面试考核。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考核小组,对符合条件者组织面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应聘者的学习和工作经历、科研能力、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外语水平、协作精神、学术品质等。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学术报告和课堂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由应聘人员结合自己的研究方向做一场学术报告,然后在本专业主干专业课程范围内自行选择试讲内容,公开试讲。考核合格者填写《长江大学教师招聘考核表》,考核小组签署明确意见,所有成员签名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并签署明确意见后随同相关资料报人事处。
(3)人事处审核。人事处根据招聘计划和条件,对应聘者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
(4)体检与心理测试。拟录用者参加组织的体检与心理测试。
(5)公示。在校园网上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6)录用。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五、联系方式
学院收集一定数量的简历后,会主动与应聘者联系,并在学院网页公布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名单。
电话:0716-8060650联系人:张老师
化工学院信箱:hgxy@yangtzeu.edu.cn
人才引进办信箱:rcyj@yangtzeu.edu.cn
原标题:长江大学化工学院专任教师2019年招聘计划(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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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9年5月20日
文章来源:http://chem.yangtzeu.edu.cn/info/1061/2541.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