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四川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选聘公告【招4人】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正式备案,以培养幼儿、小学教育师资为主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是四川重要的学前教育人才培养及培训基地,是全国文明单位。为拓宽选人视野,广纳人才,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相关规定,经批准,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人品正,作风好,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
2.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3.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4.现工作单位同意参加本次选聘。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2)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
(3)受处间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尚未终结的。
(5)在人事考试中违纪被考聘主管机关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1.学前教育教师岗位2名。
选聘对象:1.隆昌域外幼儿园园长,副高及以上职称,45周岁以下(1974年5月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2.隆昌域外幼儿园骨干教师,中级及以上职称,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及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前教育专业毕业。
2.信息中心干事1名。
信息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中级及以上职称,35岁以下(1984年5月及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3. 纪检干事1名。
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有纪检、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政治、汉语言文学、管理专业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及以后出生)。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专业考核、综合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
报名者可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http://rsj.neijiang.gov.cn/)首页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专栏、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网站(http://www.cnyz.edu.cn/)上查阅。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6月2日18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将填写好的《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邮箱lcysrss@126.com,报名表的文件名为选聘岗位名称+姓名。人事处通过邮箱回复初审是否合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6月3日。
地点: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人事处。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及同意参加选聘证明、《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及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我校发给选聘综合测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在选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选聘职位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四)综合测试时间、内容及形式
综合测试时间为2019年6月4日上午9:00,地点见选聘综合测试通知书,测试分为专业考核和综合面试。总成绩=专业考核成绩*60%+综合面试*40%。
1.专业考核
信息中心干事岗位主要测试计算机专业知识及其运用能力。纪检干事岗位主要测试纪检监察知识及其处置问题的工作能力。学前教育教师岗位专业考核形式为说课或试讲。评议组考官集体确定专业考核方案和计分办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2.综合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应聘岗位所需综合素质,以问答或特长展示方式进行。综合面试结束后,考生应核对本人信息、成绩,并在《面试成绩确认表》上签名后退场。
(五)成绩公布
于面试后3日内在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网站对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专业考核、面试成绩、总成绩,各项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予以公布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人才考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择优聘用,无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者则不予聘用,该岗位空缺。
(七)组织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后,我校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采取到拟聘人员工作单位或由工作单位出具综合考察材料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后认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
(九)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网站(http://www.cnyz.edu.cn/)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十)聘用及待遇
经专业考核、综合面试、体检、考察及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待遇按省、市和相关政策执行。
对选聘的幼儿园园长及骨干教师(隆昌域外)和信息中心干事,给予人才引进补助,中级职称人员5年10万元,副高级及以上职称5年15万元。其他有关待遇。
五、纪律和监督
为选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性,对考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全程接受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选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执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二十九条的回避规定,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
六、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832-5908716(川南幼专人事处)
邓老师:18011204507 张老师:18980202185
监督电话: 0832-2107529(市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
0832-5908811(川南幼专纪委办)
原标题: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关于2019年6月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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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
2019年5月18日
来源:http://njpta.neijiang.gov.cn/NewsDetail.aspx?ID=3711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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