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长沙市开福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7人】
五、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1、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网站:长沙市开福区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招聘服务平台(http://hr.kaifu.gov.cn:905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照片与本人不一致或无法辨识的报考人员将取消考试资格。
(3)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5月29日(周三)至6月4日(周二),每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报名期内,考生必须进行报名确认,一旦确认报名,考生信息将不能修改;未确认报名的不进行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5月29日(周三)上午9:00至6月6日(周四)下午17:00。资格初审通过后方为完成报名;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期内完善(修改)信息或改报其他职位。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6月19日(周三)上午9:00至6月21日(周五)下午17:00。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报名实际人数按打印准考证人数确定,未及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不能参加笔试。
(4)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开福区2019年公开选调(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查。
(5)报名时,考生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考生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的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6)开考比例:各职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须达到5:1(含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报考职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考生可书面申请改报其他职位。
2、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6月22日(周六),具体以准考证上为准。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含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B37岗位笔试内容含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笔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周一)至7月3日(周三),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7月4日(周四)至7月5日(周五)(9:00—12:00,13:30—17:30)到长沙市开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7月8日(周一)(9:00—12:00,13:30—17: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7月9日(周二)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开福区2019年公开选调(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附相应社保缴费证明)、执业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4、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同一考场、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
5、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折算合成,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B37综合管理岗位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算合成,即B37综合管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6、体检
(1)体检对象: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3)未完成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则从同一职位入围面试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7、考察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由开福区人社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是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期间的表现。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职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同一职位入围面试的人选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合格后确定递补人员(同一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