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第二季度四川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54人面向社会】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15年3月31日至2015年4月8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安居区人社局考试中心,以便审查:(1)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安居区人社局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6.成绩公布及查询:笔试总成绩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布。因零分等特殊情况需要,或《专业知识》申请查分的,应于2015年5月4日至5月5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赴安居区考试中心提交申请,查分结果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查分情况有变的,将于2015年5月12日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
(三) 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聘用名额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有缺考科目或单科成绩为0者不得进入面试),与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3倍的岗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
2、审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所在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报考信息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由安居区人社局进行资格验证。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关于2015年第二季度安居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4. 面试方式:教育类人员面试采用讲课(或说课) 、才艺展示、技能测试等方式;医护类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
5、面试日期:面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6、面试需知。(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教育公共基础》或《综合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教育公共基础》或《综合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笔试、面试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由遂宁市安居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招聘单位和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遂宁市安居区人社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遂宁市安居区人社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参加体检)。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