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包头师范学院自主招聘教师公告【招45人】
⒉专业技术辅助岗位、辅导员岗位考核情况
⑴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⑵笔试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生经网上报名系统在指定时间内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到低分,并经资格复审后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包头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⑶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综合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语言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践能力等素质,时间为10分钟。
⑷应聘专业技术辅助岗位、辅导员岗位的计分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㈢成绩排名及公布
1、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排名、不进入体检考核程序。如同一岗位全部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都不合格,则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2、面试成绩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依据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因成绩并列不能确定的,将组织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包头师范学院网站及时公布。
3、进入体检范围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页、包头师范学院网页公布。
㈣考试管理
⑴笔试
①命题、制卷、阅卷实行封闭管理,时间不能间断。命题、试卷运转、交接等考务工作严格执行人事考试制度。
②笔试试题和面试试题由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须遵守制度,签订协议。
⑵面试
①面试设立各专业考官组。各考官组由7名专家组成,其中校内专家3人,校外专家4人。
②面试使用标准化考场,设有独立的候考室、备课室、试讲室、候分室。
③组织专家进行命题、面试,专家须遵守制度,签订协议。
④考试全程进行录像,资料长期保存。
⑤考试结束后,对应聘人员的各类试卷、《考官评分表》、《应聘人员成绩汇总表》、面试资料等原始材料,整理建档(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八、体检及考察
1、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参加该岗位应聘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3、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将考察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市人才工作协调小组。
九、公示与聘用
㈠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以及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页、包头师范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㈡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用编和人事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查实确有问题者,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㈢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一律取消其本次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㈣2019年应届毕业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自主公开招聘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㈤公示结束后,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查实确有问题者,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㈥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监督
纪检机关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监督。如面试考官与参加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违反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0472-6193029
咨询电话:0472-6193031
原标题:【公告二】包头师范学院2019年自主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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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bttc.cn/info/1011/6476.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