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海南澄迈县妇幼保健院人员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2019年澄迈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澄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澄迈县妇幼保健院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人员中分职位、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9年6月5日至6月6日,每天上午8:15-12:00,下午2:45-5: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澄迈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区(澄迈县金江镇椰岛大道,即澄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旁)一楼大厅。
四、资格复审内容
提供如下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职位要求具备学士学位的需提供学位证);
4.在学信网打印需带有二维码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名资格初审时本人签名后所上传的《2019年澄迈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复印件1份;
6.笔试准考证;
7.报考人员若与现工作单位仍有劳动合同关系存续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意见;委培、定向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8.相关资格、职称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上述1—6项材料必须提供,7-8项材料视招聘职位要求提供,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
报考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并对其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下一名报考人员依次递补。
五、资格复审要求
1.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2.如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如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先传真后再寄原件。
3.入围面试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提供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内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将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取消面试资格。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电话:0898-67625135(传真)
原标题:2019年澄迈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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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chengmai.hainan.gov.cn/xxgk_56366/gggs/201906/t20190603_2582310.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