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濮阳市中医医院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公告【招94人】
濮阳市中医医院始建于1987年9月,属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实际开设病床800张。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和《濮阳市卫计委关于转发河南省卫计委关于确保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稳定的通知》(濮卫人〔2018〕15号)文件精神,按照《濮阳市中医医院人事代理人员招聘管理办法》,结合各科用人计划,经医院研究、报市卫健委批准,我院拟于近期公开招聘医疗、护理等专业人事代理人员94名。具体招录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录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类别及计划
1.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2015-2019年毕业生)、博士研究生34名。
2.全日制统招本科以上人员(2015-2019年毕业生)49名。
3.实用型人员1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3.热爱卫生事业,积极投身于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所应聘岗位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
(二)岗位、学历、年龄等资格条件
1.岗位、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2.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需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需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需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的,需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特殊岗位、紧缺人员,经院党委会和班子会研究报市卫健委同意,学历、职称、年龄、年限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濮阳市组织的所有人事考试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将于2019年6月11日(周二)— 6月19日(周三)在院内和医院网站http://www.pyszyy.com/进行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