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四川绵阳市涪城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选调23人公告
为优化人员结构,加强涪城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涪城区编委会议精神,经涪城区委、区人民政府同意,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涪城政务网www.myfc.gov.cn、绵阳人事考试网www.mypta.gov.cn、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发布)。
一、选调(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自荐报名、初审、面试、考核、组织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办法进行。
二、选调(聘)名额、职位
选调(聘)名额:23人。其中:公务员 8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9人 ;事业单位人员6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为科员,事业单位人员为九级职员。(公务员可报考参公和纯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公务员身份;参公人员可报考纯事业岗位,但不保留参公身份)
三、选调(聘)对象
报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为全国(涪城区除外)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为全国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编在岗人员(、医院除外)。
四、选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相貌端庄。
3、热爱工作,遵纪守法。
4、符合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5、选调(聘)后在涪城区最低服务期限5年。
6、我市行政区划内行政机关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招聘公告规定服务期限的在编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其他条件
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30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岗位需求表。
五、自荐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 3月30日至2015年4月10日(工作日9:00-17:00)。
(二)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地址:绵阳市文庙街8号 区政府五楼510办公室 联系电话:0816-2263419)
(三)报名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报名者需填写《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网上报名者需传真相关证件。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明;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自荐书一份(可附本人在工作领域取得的调研成果、发表的交流文章等);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1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考岗位);
5、网上报名者需在面试时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网上报名请将信息传至邮箱 501696891 @qq.com)。
六、选调(聘)方式及内容
选调(聘)工作采取初审、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初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干部股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二)面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三)考核:主要考核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内容。考核合格者,进入体检。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确定。体检费自理。
八、调动(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调阅人事档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九、选调(聘)纪律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录取(聘用)的予以辞退(解聘)。
(二)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整个选调(聘)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绵阳市涪城区2015年3月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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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2、绵阳市涪城区公开选调(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doc
2015年3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