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来安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4人】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八、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安县政府网站、来安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社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由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招聘单位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监督检查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5612330)。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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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来安县委组织部 中共来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6月28日
原标题:2019年来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ian.gov.cn/DocHtml/1/19/06/00146854.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