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医院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招20人】
根据本溪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合同制用工管理规定(试行)》(本县卫发【2017】143号)和《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的报告》(本县卫发[2018]24号)的文件规定,经县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 年龄原则上需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1984年7月3日(含)至2001年7月3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2019年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表》;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中要求的学历、学位、各类执业资格、技术等级、户籍和工作经历截止计算时间为2019年7月3日。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应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役军人,现在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专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中专学历报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将于7月3日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http://www.bx.gov.cn/)发布公告。招聘公告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内容、报名及考试时间等须向考生告知的内容。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登记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尚未毕业无法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考生身份证、学生证、院系的专业证明。以上所需证件均为原件。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名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进行报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3、报名人数未达到1:2开考比例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通知报考取消岗位的考生现场改报其他未被取消的招考岗位。
4、考生从报名至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应时时关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随时查询相关信息。
5、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2019年7月11日 16:00前。具体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双休日不休息。
6、报名地点:本溪县中医院人事科(后楼3楼)。报名联系电话:024—46835614。
7、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到现场填写《本溪满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用于报名,一份自己保存),携带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同底版)。
8、考务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辽价函[2016]49号文件规定,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参照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准考证号:考生于2019年7月17日——7月18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时一并告知。领取准考证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执业护士岗位笔试内容为《基础护理学》第六版及临床护理,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题,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本单位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通过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予以公布,考生随时查询。
(四)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布。
3、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后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以进行递补。
(五)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采用面试加考核的方式招聘,可以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六)体检和考核
1、综合成绩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2)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3)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总成绩到低分确定(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按面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列为体检对象,若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笔试,以再次笔试成绩高的报考人员列入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中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从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对象的不再递补。递补的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分数须达到60分及以上,无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在面试后一周内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
3、考核工作由县中医院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考核合格的,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县政府信息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合同制人员的考生,办理合同制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县中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合同鉴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1年),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要求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请考生认真查阅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计划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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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医院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2、本溪满族自治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2016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医院
2019年7月3日
原标题:2019年本溪满族自治县中医院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bx.gov.cn/zwgk/zfgg/content_384775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