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海宁市住建系统招聘5人公告
(二)考试
1.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由海宁市住建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笔试成绩÷2+面试成绩÷2。
2.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海宁市住建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具体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市住建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gov.cn)和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http://ghjs.haining.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并发放《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为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自明确为聘用对象后30天内须与应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时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入围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等在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网站(http://ghjs.haining.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住建局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73-87287088、0573-87287012。
监督电话:0573-87287103。
举报电话:0573-89232899。
原标题:海宁市住建系统公开招聘简章
海宁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4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北京京剧院招聘综合成绩公告
- 2024广西江南区“点对点”送工和乡村公岗专管员招聘1人公告
- 2024年河北沧州南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知
- 2024河南新乡市原阳县事业单位招才引智专项招聘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 2024年河南省开封市事业单位招聘联考拟聘用公告(二)
- 2024江西鄱阳湖南矶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1人公告
- 绵阳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人数统计的情况说明(2024年09月20日)
- 2024年武汉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报考人数统计(截至9月20日17时)
- 2024广东韶关市乐昌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安置中心招聘专职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 2024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