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共东莞市委党校(东莞市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招聘教师公告【招3人】
四、能力考试
(一)考试规定
1.考试主要采用笔试、面试(试讲)和科研能力综合评价的方式。其中,硕士研究生和的应聘者需参加笔试环节;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的应聘者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试讲)环节。面试(试讲)和科研能力综合评价两项成绩分数作为应聘者的综合成绩,作为最终确定聘用人选的依据。
2.笔试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按百分制计算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试讲)人员。
3.面试(试讲)时间6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45分钟,提问15分钟。面试(试讲)分数按百分制计算,面试(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70%。
4.科研能力综合评价主要对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期间应聘者公开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和报纸理论文章进行评定(评分标准见附件3),分为30分,超过30分的以分计。
(二)考试程序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硕士研究生或)凭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东莞市委党校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笔试成绩在东莞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开。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试讲)前一天。我校(院)将组织进入面试(试讲)环节的硕士研究生或和资格初审直接进入面试(试讲)环节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试讲)环节。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原件;(4)2017年1月至2019年7月公开发表的论文或理论文章的复印件和原件;(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3.面试(试讲)。时间另行通知。由现场试讲和提问两个部分组成。面试(试讲)分数现场书面通知。
4.成绩公布。面试(试讲)后5个工作日内,我校(院)将在东莞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布应聘者的考试综合成绩及有关情况。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五、体检与考察
我校(院)组织拟招聘人员由专人陪同到指定的东莞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组织考察工作。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我校(院)校委会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东莞市委党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校(院)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和手续。放弃聘用的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不再递补。
七、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能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历学位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取得应聘资格的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可追究法律责任。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期间最初十二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关招聘事项、招聘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中共东莞市委党校网站(http://dx.dg.gov.cn/)查询。
(五)本招聘公告由我校(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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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共东莞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doc
中共东莞市委党校
2019年7月8日
原标题:中共东莞市委党校(东莞市行政学院、东莞市社会主义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dghrss.dg.gov.cn/rlzyj/zpgg/201907/2e85ab0db92a44b2b1e45839fed42163.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