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宜都市教育局专项招聘高中、城区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招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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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爱体育(aty)网页版,登录入口小编为您整理:2019湖北宜都市教育局专项招聘高中、城区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招63人】,报名时间:2019年7月 6 日至 7月12 日。更多招聘信息您可关注爱体育(aty)网页版,登录入口教师招聘信息网 ,随时查看资讯!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我市高中、城区学校及公办幼儿园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9年招聘教师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19个岗位,共招聘63人。详见《2019年宜都市教育局专项公开招聘高中、城区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五)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9年宜都市教育局专项公开招聘高中、城区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本市在编在岗教师;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都教育网(http://www.yidu.gov.cn/jy/)、宜都人社网(http://www.yidu.gov.cn/rs/)发布《2019年宜都市教育局专项公开招聘高中、城区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7月 6 日至 7月12 日。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在《2019年宜都市教育局专项公开招聘高中、城区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填写《2019年宜都市教育局专项公开招聘高中、城区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近期免冠照片”栏须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和《2019年宜都市教育局专项公开招聘高中、城区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3),发送到指定邮箱(其中,报考宜都市第一中学、宜都市第二中学、宜都市职业教育中心和市公办幼儿园岗位的考生,发送到邮箱315951703@qq.com;报考市政府所在地城区小学和市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考生,发送到邮箱459020264@qq.com)。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宜都市教育局和宜都市人社局组织专班,对经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1、时间:2019年 7 月 15 日至 7 月 16 日(8:30—11:30,14:30—17:30)。
2、地点:宜都市杨守敬小学(宜都市陆城街道办事处杨守敬大道红春社区1组,民俗村正对面)。
3、须提供的资料
(1)《2019年宜都市教育局专项公开招聘高中、城区学校及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年应届毕业生若因学信网未及时更新学历信息原因暂不能下载,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取得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若已申请并通过了2019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生成了证书编号的,可视同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但需提供《2019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证书待发证明》(模板见附件4)。
(5)普通话证书;
(6)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上属有关证件资料须提供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应按序整理成册。
4、相关事宜说明
(1)考生必须携带证明符合岗位条件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审查,但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主动放弃资格审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根据有关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在宜昌市内任职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内任职且服务期满2年的大学生村官,本次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可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笔试考试卷面成绩加5分),其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填写《宜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5),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前一天提交到宜都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