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三季度重庆渝北区招聘重庆市第八中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9人】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有效小数,采取四舍五入。
考试考核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专栏(http://yb.cq.gov.cn/)上予以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招聘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如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学历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考核总成绩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专栏(http://yb.cq.gov.cn/)上予以公示。
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教育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具有资质的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国家、市区对体检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系2019年应届生的,待毕业资格复审合格后开展体检工作)。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本岗位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实行双向选择,如用人单位放弃本轮递补人员,则不再进行下一轮递补。递补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严格审查人事档案、诚信记录,以及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和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属实等情况,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chsi.com.cn)查询学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等方式进行查证。凡发现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准前,一律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者)总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考察及以后环节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
公共科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事宜,在“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专栏(http://yb.cq.gov.cn/)上发布。
考察合格确定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lsbj.cq.gov.cn/)、“渝北区人民政府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专栏(http://yb.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毕业时间、学历(学位)、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期间、公示无异议后无正当理由主动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者,2年内(即2020年至2021年)不得报考渝北区机关事业单位。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渝北区服务5年以上,未达到年限的,解除人事关系,并按照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请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所提供通讯方式畅通,并密切注意在“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专栏上查询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三)请考生不要轻信手机及网络上发布的“考试”、“面试”等骗取高额费用的诈骗信息。
本简章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渝北区教委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23—65313696、65013028(重庆市第八中学校)、023—67813597(区教委);
考务工作咨询电话:023—67813597、67803904(区教委);023—67825273、67822642(区人力社保局)。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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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第三季度渝北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重庆市第八中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2.2019年第三季度渝北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重庆市第八中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原标题:渝北区2019年第三季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重庆市第八中学校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rlsbj.cq.gov.cn/c/2019-07-09/519250.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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