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合肥市庐江县卫生系统招聘紧缺岗位人员公告【招40人】
为推进我县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我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紧缺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热爱卫生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7月29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本次招聘专业主要参照《安徽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设置。
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
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可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岗位条件和要求中“本科及以上”指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硕士研究生”指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违反卫生和计生法律法规受过行政处罚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与我县事业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且目前在聘人员(以报名截止时间为准),以及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29日9:00至8月2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其中涉及学历、身份证等证件上的信息填写必须要与证件上的信息内容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8月3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共同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4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考比例详见《岗位表》(报考比例为N+1的,N为招聘计划数),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 8月5日9:00至11: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报考人员在8月15日至16日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
(二)考试
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卫生基础知识》内容主要为生物学、人体解剖学、生理学、药理学、病理学和诊断学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内容主要是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每科分值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17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 8:00~9:30 《卫生基础知识》
10:00~12:00 《专业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9年8月19日(星期一)上午9:00-11:00携带相关证书到庐江县人社局305室(地址:庐江县文昌路66号,电话:0551-87312016)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科目增加2分。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布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从到低分按规定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负责。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庐江县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另外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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