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隆林各族自治县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公告【招10人】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的通知》(国卫办人函〔2019〕329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桂卫人发〔2017〕46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5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人力资源社会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的通知》(桂卫人发〔2019〕11号)规定,为切实加强我县基层全科医生队伍建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艰苦边远地区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人员10名。为确保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设置。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在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5名,在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3名,在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2名。并由县级公立医院将所聘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派驻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的非常设岗位。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不受县级公立医院岗位总量、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4.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要求,按照医疗服务质量管理与控制指标的要求,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服务。
二、招聘范围、条件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欢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聘用和退休的医务人员积极报名。
(二)招聘名额
根据自治区安排,隆林各族自治县2019年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指标共10个名额。全科医生特岗设置为: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医院5名,隆林各族自治县中医医院3名,隆林各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2名(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特岗全科医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二)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三)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有2年以上从事临床诊疗工作,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在设岗时,要重点考虑无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可结合县乡人才一体化改革和医共体建设,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派特岗医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实行岗位常设,人员定期轮换。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⑵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⑶现役军人;
⑷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由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具体程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1.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直接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医务人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
执业医师报名岗位如出现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的,根据学历、职称高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先后顺序、体检、考核等情况择优聘用。
2.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可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的限制直接进入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临床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对应聘前无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等。
3.人员调剂。如出现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招聘报名人数过于集中或招聘岗位无人报名的,经征求报考人员同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
三、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管理
(一)签订合同。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人民医院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考核管理。县级公立医院根据聘用合同确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在听取服务对象意见和评价的基础上,强化对特岗全科医生的年度考核。
乡镇卫生院要设立全科医疗科,或在内科、中医科增设全科岗位,搭建工作平台,鼓励特岗全科医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均衡考虑特岗全科与公共卫生工作量,加大临床工作量,做好特岗全科医生日常管理和绩效考评,并定期通报县级公立医院。
对成绩突出、考核者,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倾斜;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规定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特岗全科医生上岗前必须注册为全科医师,由服务的乡镇卫生院按规定办理医师执业注册或变更手续。
(四)人事和党团关系。聘期内人事档案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管理。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单位。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