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磴口县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副校(园)长公告【招41人】
根据《磴口县公开选聘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实施方案》要求,现将公开选聘中小学校长、副校长、幼儿园园长、副园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充分发扬民主、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五)适人适岗,优化组合,适当交流的原则。
(六)注重一线、重视专业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磴口一中、诚仁中学校长:全社会范围内公开选聘
磴口一中、诚仁中学副校长及小学正副校长和幼儿园正副园长: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聘
三、选聘职位
(一)中学校长选聘职位(2个)
一中校长、诚仁中学校长
(二)小学校长选聘职位(11个)
城镇小学校长职位(3个):实验小学校长、二完小校长、三完小校长
农牧区小学校长职位(8个):渡口学校校长、补隆学校校长、协成学校校长、隆盛合学校校长、公地学校校长、巴彦套海农场学校校长、包尔盖农场学校校长、纳林套海农场学校校长
(三)幼儿园园长选聘职位(2个)
县幼儿园园长、沙金蒙古族幼儿园园长
(四)城镇中小学副校长、县幼儿园副园长、农村学校副校长选聘职位(26个)
磴口一中副校长职位4个,诚仁中学副校长职位3个,城镇3所小学副校长职位各3个,县幼儿园副园长职位2个,8所农村学校副校长职位各1个。
四、聘任期限
校(园)长聘任实行任期制,聘用期限为三年。任期届满后重新进行选聘。
五、选聘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能够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
3.热爱教育事业,熟悉中小学(幼儿)教育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具有较高业务素质和较强的领导决策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开拓进取、改革创新、作风民主、团结协作的精神。
5.身心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7.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资格
1.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有5年以上(含5年)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2.选聘城镇中小学校(园)长须有校(园)长、副校(园)长、教育部门环节正职以上工作经历;选聘城镇中小学副校(园)长须有副校(园)长、教育部门及学校环节副职以上工作经历或获得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教师、班主任;选聘农村校(园)长须有校(园)长、副校(园)长、教育部门及学校环节副职以上工作经历;选聘农村学校副校长可以是从事过教育教学经历的干部职工,也可以是在编在岗教职工。
3.中学校长男性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6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2周岁以下(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中学副校长男性年龄在54周岁以下(196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2周岁以下(196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
4.小学校长、副校长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3周岁以下(196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
5.幼儿园园长、副园长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职称。
6.原则上各学校、幼儿园选聘一名40周岁左右的副校(园)长。
7.年龄、学历、职称、教师资格均以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结果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选聘
1.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在处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检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伪造学历、职称等证书及履历的。
4.诽谤、诬告其他选聘人员的。
5.拉票、贿选或威胁、恐吓相关人员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