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省咸丰县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选调5人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人社局、县环保局拟公开选调县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1、选调计划:工作人员 5名。
2、选调范围:全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在岗人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除外)。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服从组织分配;
2、思想素质好,勤奋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吃苦和奉献精神,自我要求严格;
3、具有一定的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0年4月 1日以后出生)。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且未做出处理决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一次不合格(含基本合格)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选调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4月20日至21日;
2、报名地点:县环保局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持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近期免冠登记彩色照片3张报名。
4、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15年4月22日,环保局办公室。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成绩分别按50%折算后计总成绩。
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将统一组织封闭式命题,笔试成绩在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公告。
2、面试。面试主要测察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基本专业技能。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l: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报名人数不足岗位计划1:3比例的,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县人社局、县环保局组织,面试方案另行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公示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选调岗位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统一组织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有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
2、考察。由县人社局、县环保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3、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县人社局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举报电话6831101。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择优聘用的原则,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程序办理核编、调动手续,并按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情况重新核定岗位,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若无相应的岗位,选调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核定在专业技术12级,管理人员核定在管理岗位10级。
联系电话:0718-6833300
原标题:县人社局 县环保局关于公开选调县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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