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平湖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7人】
为满足平湖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转发〈嘉兴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平委办〔2008〕2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平湖市部分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7名(含乍浦镇1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平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请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嘉兴考试培训网(www.jxkp.com);
平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www.phlss.gov.cn);
平湖人才信息网(www.phrcsc.com.cn)。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平湖市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5年4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平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3)部分职位面向浙江省户籍或生源、嘉兴地区户籍,详见《计划及岗位要求表》(附件);
(4)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口不限;
(5)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户口不限。
上述人员中属于2015年应届毕业的,须在2015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18至35周岁(1979年4月22日至1997年4月22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在“(一)招聘范围和对象”中所列的第(4)条、第(5)条人员年龄18至40周岁(1974年4月22日至1997年4月22日期间出生)。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5年4月22日,在全日制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在2015年4月22日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浙人社发〔2014〕15号),在近2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第一条规定不宜录用为公务员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中国社会科学院招聘第二批专业技术人员80人公告
- 2024中国煤矿文工团招聘中层干部1人公告
- 2024湖南长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普通雇员2人公告
- 2024年8月广东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招聘事务员及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笔试公告
- 2023广东江门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十批)
- 2024浙江杭州市临安区应急管理局招聘编外人员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公布
- 2024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殡仪馆延长招聘编外人员报名时间公告
- 2022广东江门市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十四批)
- 2024黑龙江黑河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服务中心招聘10人公告
- 2024广东茂名高新区招聘政府雇员笔试成绩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