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四川省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理想人才引进公告【招199人】
四、待遇政策
我市引进的急需理想人才,除享受所在单位的国家政策规定待遇外,还享受以下激励政策。
(一)给予工作经费和专项补助。
1.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且每年服务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两院院士,可由市、县(区)政府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3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其他待遇另行协商确定。
2.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且每年服务时间在5个月以上的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可由市、县(区)政府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2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其他待遇另行协商确定。
3.签约在我市重要领域、重点科研创新平台、重大项目并服务5年的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可由市、县(区)政府和用人单位在5年内提供100万元的项目工作经费,支付引进人才补助50万元。
4.在我市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的市地级学术带头人及拔尖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所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30万元。
5.在我市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所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20万元。
6.在我市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所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20万元。
7.在我市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签约工作5年,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人才,由人才服务单位所属政府在5年内,支付引进人才补助10万元。
凡签约为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服务的急需理想人才工作经费及补助分5年发放到位,每年发放20%。年终考核合格后,由市、县(区)财政分级拨付。
(二)提供住房便利。
凡签约为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服务的各类理想人才,在服务期内,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或按程序申请租住市人才公寓;凡签约为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理想人才,在服务期内,根据人才需要,由用人单位提供住房或按现行住房政策向所在地政府申请优惠购买(租住)住房。
(三)其他待遇。
1.考核。在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理想人才,服务期届满,若本人愿意,我市事业需要,可考核进入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享受我市同级同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待遇。
2.适时重用。表现的引进人才可纳入“内江市年轻干部人才递进培训计划”进行重点培养。引进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在工作岗位上表现、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予以提拔重用;特别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破格提拔任用。
3.成果转化。政府为引进的理想人才提供技术、专利入股,以专利、发明、技术、资金等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服务,分配比例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协商确定;引进的理想人才可享受在我市服务期间所产生的各项发明、专利的应有权利份额。
4.单位福利。用人单位可以与引进的理想人才达成与现有国家政策不冲突的其他福利待遇协议。
5.照顾亲属。引进人才的配偶可随调随迁我市同类性质单位,其未成年子女入学可在全市范围内择校,并免收除规定以外的各类费用,其成年子女的就业由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在政策框架内,推荐就业。
6.特别支持。引进的理想人才纳入内江各类人才培养工程的选拔范围,纳入国家和省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及市级各类人才的选拔范围,享受专业技术评聘的资格,在市外取得的成果也可作为参评依据。积极支持引进人员出版学术著作,进行国内外学术交流,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7.个税奖励。引进的急需理想人才在我市缴纳的与本人职务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同级财政全额奖励给个人。
8.其他奖励。引进的急需理想人才除享受上述待遇外,还可以享受我市出台的其他激励性且不相冲突的待遇。
五、考核管理
(一)引进的急需理想人才受聘在党政机关工作的,按照聘任制公务员有关规定管理,市、县(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日常管理和考核以用人单位为主。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的考核标准,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规定执行。
(二)引进的急需理想人才受聘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对引进人才实行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市、县(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对引进人才进行管理,日常管理和考核以用人单位为主。用人单位对引进人才的考核标准,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引进的急需理想人才到国有企业工作的,按照相关规定及要求,由人力资源社会局、国资委进行考核管理。
(四)引进的急需理想人才在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聘任制公务员除外)。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可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续聘或转聘我市其他事业单位,并按本市市、县(区)同级同类人员进行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调任党政机关。若引进人才在内江工作不足5年的,引进人才须支付一次性违约金,违约金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约定。
六、纪律监督
为切实本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人才的公信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各环节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任意环节查实,均取消参考或聘用资格。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人事考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内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32-2026072、2030280、13508050311。
原标题:四川省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2015年上半年面向全国公开引进急需理想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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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省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2015上半年引进理想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2.四川省内江市“甜城英才引进工程”2015上半年引进理想人才岗位设置表.xls
中共内江市委组织部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内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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