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招5人】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2019年5月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宁波教育学院改制设立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是一所具有60年办学历史,以培养全日制大专生、培训宁波市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教育行政干部为主要任务的公办高等师范院校。学校分类类别为公益二类,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拨款,主体校区在宁波杭州湾新区。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体检、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注:1、职称等资格证书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2、国(境)外留学已毕业人员凭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参加资格复审且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时未取得的不予录取);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3、工作地点在杭州湾校区。
五、招聘办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9月26日止。
2、应聘办法: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应聘所需提交材料扫描件发送E-mail至njyrsc@126.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事业单位招聘+应聘岗位+姓名”。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为:《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等复印件,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复印件;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院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
4、报考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时间内,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按规定取消该岗位招聘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5、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由学院通知,电话告知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试讲参考教材将在发布资格复审、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通知时同时公布。
1、资格复审
考试前,学院将对入围人员及直接试讲岗位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中国境外留学未毕业人员凭学校学籍证明)、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或养老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有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证明原件,有获奖的提供获奖证书原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放弃。
2、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
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实践技能等。试讲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考生凭身份证根据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通知公布及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按规定参加试讲(含实践技能测试)。
3、成绩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考生可在试讲后3个工作日登录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查看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体检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学院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学院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及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其中拟聘用人员属于国境外留学人员的,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网站(www.nbei.net);
2.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ningbo.gov.cn/,“公告查询/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学院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纪委办公室:0574—82371620,干老师。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的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学校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溪西路129号杭州湾校区,邮编:315336
咨询电话:82371619,82371618(联系人:单老师,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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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
2019年9月2日
原标题:宁波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宁波教育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19/9/2/art_18843_394781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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