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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北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医疗岗公告【招8人】

(二)笔试形式和内容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本次统一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医疗卫生类(E)分类设考。

考试内容和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为准。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导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关于笔试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但对急需紧缺专业岗位人员、偏远艰苦岗位人员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确需要保留招聘岗位的,由主管部门报林区人社局批准,无主管部门的由招聘单位报林区人社局批准。

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考生不再进行报名调剂,其中取消招聘岗位的,神农架林区人社局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办理该岗位报名缴费考生的退费手续。

(四)发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通过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http://rsj.snj.gov.cn/)发布。

六、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或减少招聘岗位计划,确因工作需要,根据笔试和面试资格复审情况,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报林区人社部门批准后,适当放宽进入面试的比例。

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发布后,在面试举行前五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笔试50%和面试50%计入总成绩。

2.《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时间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50分,时间为1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以发布的面试通知规定的面试时间为准。

3.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50%=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4.根据国家、湖北省和林区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要求,本次招聘对服务基层各专门项目(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2015年经林区党委同意公开选聘的村级助理岗位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9年7月31日,服务基层各专门项目和林区村级助理岗位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该类考生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50%=笔试总成绩。各专门项目和2015年经林区公开选聘的村级助理岗位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重复享受加分政策优惠。

服务基层各专门项目和2015年林区公开选聘的村级助理岗位人员应填写《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件4),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2019年9月23日至25日工作时间提交给神农架林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现场登记审核。联系电话:0719-3335263。

加分人员审核后在神农架林区人社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对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

八、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面试公告要求,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工作由林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配合。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区直属事业单位)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3.应聘者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九、公示及备案

林区人社局在人社局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林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由林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各主管部门配合;

(二)本公告由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对《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见附件2);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719-3335263;

(五)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19-3333185;

(六)监督电话:0719-3332464。

点击下载>>>

2019年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019年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2019年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x

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政策优惠申请表.xls

2019年9月8日

原标题:神农架林区事业单位2019年第二批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snj.gov.cn/xwzx_60421/bmgg/201909/t20190908_1813658.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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