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成都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887人公告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单位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单位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考察
招录单位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实施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并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各招录单位确定拟录用人员后,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在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公示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
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录机关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其中:报考成华区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职位代码26010129、26010131、26010132)、简阳市乡镇机关(职位代码26010270、26010271、26010272、26010273、26010274、26010275)、彭州市乡镇机关(职位代码26010307、26010308、26010309、26010310、26010311、26010312、26010313、26010314)、邛崃市乡镇机关(职位代码26010360、26010361、26010362、26010363、26010364、26010365、26010366、26010367、26010368、26010369)、崇州市乡镇机关(职位代码26010370、26010371、26010372、26010373、26010374、26010375、26010376、26010377、26010378)职位的考生,录用后,由区(市)县组织录用人员根据职位表中提供的岗位,分别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选岗。
(二)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面向“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职位的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上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市纪检监察部门、各招录单位考录工作监督小组将加强对考录全过程的监督,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凡招录单位、考录工作人员、报考人员违反上述规定和考录工作纪律的行为,将依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28)12380。
八、本公告及未尽事宜
由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成都市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
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6日
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本次招考有关职位调整、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递补、录用前公示等事项均在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因报考人员个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报考(考试)资格、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不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尽量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公务员录用全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报考信息填写要准确、完整,有助于报考人员快速通过审核并报名。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报准确,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如:职位要求取得“某方面”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
(2)“个人简历”栏,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 在××省××市××区(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大学××专业读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至今 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5.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在公务员录用过程中,如招录单位发生机构调整的,新录用公务员将根据职能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7.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本公告只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招考工作监督电话:(028)12380
招考工作咨询电话:(028)6188497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740101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