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广元市公务员考试公告(31人)
经资格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9月26日下午18: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9年9月25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528号、东坝平桥商业街1号)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不予减免报考费用。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等材料。
2.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低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有关单位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艰苦边远地区职位(青川县、朝天区)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其他职位。上述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至10日(星期六、日),地点在广元市城区,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广元市所辖县区均为“5·12汶川地震”重灾区。
(2)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按加分规定加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12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抗震救灾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地址:中共广元市委办公楼北楼六楼614办公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9年12月中旬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对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于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2日内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核查申请,核查结果于查分申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9年12月下旬由市委组织部在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各县区委组织部和市级有关单位具体实施。2020年1月上旬,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市委组织部将在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1份(贴上照片)、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工作经历证明(要求了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和招录机关要求的其他证书、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应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1月10日至12日,具体事项由市委组织部在广元组工网、广元人事考试网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