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福建厦门市湖里区妇幼保健院补充编内人员招聘考试简章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5〕16号)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下放各区承办实施的精神,厦门市湖里区决定组织实施厦门市湖里区妇幼保健院编内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登录厦门卫生人才网(http://www.xmwsrc.com/,下同)进入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查阅。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聘用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0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七部分第十三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根据原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精神:凡是以单位人身份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以单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含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后3年内不得报考培训基地所在单位的任何招聘岗位。
7.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在面试资格复核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或考核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及缴费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厦门卫生人才网进入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进行缴费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设置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并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林敏慧;咨询电话:0592-5507273)。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厦门市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湖里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并事前报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后另行公告。
5.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厦门市湖里区政府网站(http://www.huli.gov.cn/)通知公告栏(以下简称网上考务信息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流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19日上午9:00至9月25日下午17:00登录厦门卫生人才网进入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9月25日下午17: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由此造成不能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2019年9月19日上午9:00—9月26日上午12:00,由湖里区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9月19日上午9:00—9月26日下午15: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9月19日上午9:00—9月26日下午17:0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4.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9月27日上午12:00前登陆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考务费8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指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考试考务费的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招考的,网络银行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考务费,其余情况均不退还考试考务费。
5.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考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0月16日上午10:00起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委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2019年10月19日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2.以下考生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笔试加分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为1年且期满考核合格的(不含服务期为2年但服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人员),报考市属事业单位不加分,报考区属事业单位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国家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1年以上且于报名截止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生源的退役士兵,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服役满13年以上的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另加3分/次;荣立三等功的另加2分/次;获得士官或士兵或义务兵荣誉称号的另加1分/次;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5年以上的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且退役后继续完成学业的,毕业后加5分;全日制普通教育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加5分。
(3)我市退役运动员可享受以下笔试卷面分加分: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或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1名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或篮球、排球、足球全国职业联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的运动员,加7分。
(4)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享受笔试加分待遇,各加分可累计计算,但累计不得超过10分,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加分仅限于笔试卷面分,免笔试人员在面试环节均不享受加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网上报名期间向招聘单位提供相应的加分证明材料(提交方式请与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否则视为放弃享受加分政策。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并安置在厦门市的可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处开具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2226263;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证明)。
②服务基层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证明材料。
③符合加分政策的我市退役运动员可持相应奖项证书前往厦门市体育局人事处开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5339323)。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届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厦门卫生人才网进入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核
面试前,所有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均须参加由湖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的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厦门市湖里区政府网站(http://www.huli.gov.cn/)通知公告栏。通过面试资格复核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进入资格复核的人选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并依序装订成册:
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位)证,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在面试资格复核时仍属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或考核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须提供学历(位)书面认证报告的,已完成认证的请一并提交。未完成认证的请参阅本简章第七部分第四项内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