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郑州市妇幼保健院高层次和紧缺人才招聘公告【招22人】
为了更好地吸纳省内外高层次人才加盟,推动人才建设保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态势,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2017〕36号)、《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郑人社〔2015〕33号)精神,《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工作流程的通知》(郑人社〔2017〕293号)精神,结合实际,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医院简介
医院目前有大石桥本部、秦岭路院区和宜居健康城医院三个院区。承担全市十区五县(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妇女围产保健、妇女两癌筛查、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孕产妇危重症救护、新生儿危重症救护、腔镜培训、妇产科及儿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等工作。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由院领导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医院发展需要,招聘22名副高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详见附件 1《郑州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较高的专业技能水平以及其它要求, 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以上职称(2019年 4月 1 日之前取得聘任资格)。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1《郑州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
位;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9月26日至9月27日(周四、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郑州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金桥宾馆2号楼231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填写《郑州市妇幼保健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提交相关材料;
2、材料要求: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执业证、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市卫健康委员会同意后,该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相关单位官网上对外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