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鄢陵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8人】
(三)笔试
笔试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另行通知)。笔试科目共两科,内容为职业能力测试(60分)和写作(40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科目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纪检监察知识、法律知识、公文写作等。报考文秘类专业写作单项成绩须达到3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如达不到录用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职位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整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得分情况。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聘用。
(五)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有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项目和办法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分工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经鉴证后在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稳妥有序地进行,成立鄢陵县纪委 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选调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咨询电话:0374-7168816
本实施方案由鄢陵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县纪委监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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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鄢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鄢陵县委组织部
鄢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鄢陵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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