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贺州市八步区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9人简章
为落实好扶贫相关文件精神,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让基层群众享受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及《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名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达到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学历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1日—2001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招聘人员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贺州市八步区2019年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核准,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6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5)报考检验、影像、药剂等其他专业岗位的应通过国家卫生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公开招录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2015〕37号)文件精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统一按用编人员管理。按国家有关政策,用编人员全面实行统一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用编人员录入区级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等详见《计划表》。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9月27日起可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babu.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对《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八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4-5675920。
(二)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6:00,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贺州市八步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贺州市八步区平安西路5号,联系电话:0774-5675920)。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
2.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5张;
3.报名表(一式三份);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定向委培生须提供),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
5.《劳动合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
6.有荣誉证书的需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历证明(报考岗位“其他要求”栏中有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年限要求的才需提供)。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