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衢江区机关部门(单位)选调公务员公告【6人】
(三)资格审查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选调机关(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笔试
1、本次选调按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开考。选调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职位,将相应核减(核销)计划数。核减或取消选调职位计划数届时将向社会公告。
2、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形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考务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调职位计划数从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选调职位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人选。
3、面试考务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到低分按本次选调计划数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进入考察人选须在公布入围考察人选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调任的书面意见,如提供不出所在单位同意调出的书面意见,视作放弃考察。公开选调机关部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公开选调机关部门(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
(七)公示、调动
经考试、考察择优确定的选调对象,在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严格公开选调纪律。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参加选调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选调单位负责人和选调工作人员在选调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5、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选调机关联系。政策咨询电话:0570-3838728。
原标题:关于2015年衢江区机关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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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衢江区机关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15年衢江区机关部门(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