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笔试象山县考区温馨提示
你好!2015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4月25日举行。为使象山县考区各位考生顺利地参加考试,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特别温馨提示如下并请相互转告:
一、请考生务必认准考点和试场。
2015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象山县考区考点设在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其中第1201-1240考场安排在职业高中2号楼和3号楼,第1241-1246考场安排在广播电视大学1号楼。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和象山县广播电视大学均坐落于象山县教育园区内,考生均从南门进入。分布详见附件。请各位考生提前熟悉试场,以避免走错考点和试场而耽误考试。
二、请考生务必带齐“两证”。
考生进场考试前必须“两证”(身份证和准考证)齐全,“两证”缺一或证件不符的禁止入场参加考试。身份证件包括: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包括一代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学生证等)一律不能代替身份证件。
考生姓名中如出现个别字因同音等输入有误情况,需于近日到象山县人力社保局人事管理科(象山县丹东街道起春路21号)或笔试当天开考前到考务办公室更正并加盖印章后方准许进场参加考试。
三、请考生不要携带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入场。
考生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将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严禁将手机等一切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计算器、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
考生如有违反《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令第4号)第六条第(五)项“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的”、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违纪违规行为,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将在浙江信用网予以公布。
四、请考生千万不要迟到。
考场规则规定,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尽力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充分考虑到路况和停车等不确定因素,千万不要出现迟到的情况。
五、请考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并听从交警和工作人员的指挥。
考生可选择7路或14路公交车前往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考试当日,公交公司会适当增加公交班次。
考点校内不提供车位,选择私家车前往的考生请听从现场交警和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晚到的考生请提前估计到停车位与考场之间的步行距离,以免迟到。
六、请考生自行妥善安排好中餐。
考点不对外提供中餐,故请考生事先妥善安排解决好中餐问题并注意饮食卫生。
原标题:2015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象山县考区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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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象山县考点周边示意图.doc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4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