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公告
(二)报名要求
每个报名人员限报盘龙区2015年所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1.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2.专业、学科设置参照《2015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3.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者,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时间:2015年5月21日—5月2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领取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党委办公室(昆明市北京路481号5楼505室),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联系人:丁江洁 联系电话:0871—65629920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主要考察公文写作,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及计算机基础知识。
3.考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面试。
3.考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丁江洁 联系电话:0871-65629920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