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招聘公告【招32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新机制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等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恭城瑶族自治县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共19个职位计划招聘3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
(七)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恭城瑶族自治县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新聘用未满3年(含试用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九)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9年11月14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4日至2001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其中,部分职位年龄可放宽到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4日至2001年11月14日期间出生)。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和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聘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程序
恭城瑶族自治县2019年度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直接面试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桂林市人才网发布招聘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5日——11月13日。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的,也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应提供委托人亲笔手写委托书(加盖手印)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相关责任。
2.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4日至2019年11月15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县卫生健康局(门牌号:拱辰东路82号)三楼人事股办公室。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职称证、执(职)业资格证、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必须的证明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工作人员在现场按照公告的规定和职位计划表所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要简要说明原因,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计划表中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参加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直接进入面试程序。进入面试人员自行到县卫生健康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如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3,又确需补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出具书面意见报恭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审核同意并批准后,向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是否开考并备案。经过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达40人以上的,该职位面试时需拆分2个以上考场,由恭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在面试当天当场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按其抽签确定的考场进行面试。参加拆分考场面试职位的报考人员,每个考场的前3名需进行第二轮面试。以第二轮面试成绩结果确定该职位排序。
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必须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符合面试资格条件人员未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并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向恭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出具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明,申明必须有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否则不能视作放弃面试资格。未出具书面放弃面试资格申明又无故不参加面试的,纳入其个人诚信记录。
2.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由恭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委编办统一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纪检(监委)部门的监督。
面试实行考官、报考人员双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报考人员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中抽取。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报考人员进行封闭管理。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工作人员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报考人员的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按抽签序号进入考场面试,考官逐一独立给予评分。报考人员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报考职位个人报名信息的按扣3分处理。
3.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采取公共面试的结构化面试形式。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满分100,面试合格成绩需达6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按1:1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合格成绩需达70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时,以加试的形式及结果重新确定排序。面试成绩在当天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1.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恭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由招聘单位2人以上组成。
3.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报考资格的匹配性、真实性,以及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遵守原工作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况。考察的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4.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由考察组成员签名,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并加盖单位公章,报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开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5.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恭城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6.考察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愿放弃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可从报考同一职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本款第(一)条规定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