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福建厦门市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编内人员招聘公告
3)符合加分政策的人员另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分政策详见本次招聘简章第四部分第2小点):
①符合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含大学生退役士兵)安置在厦门市的,可于上班时间持身份证、退伍证前往厦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与就业创业处开具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2226263);安置在厦门市以外的,可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证明。
②服务基层毕业生提供以下材料:组织实施相应项目的机构出具的服务基层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材料),福建户籍或福建生源证明材料。
③符合加分政策的我市退役运动员可持相应奖项证书前往厦门市体育局人事处开具书面证明材料(联系电话0592-5339323)。
3、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方可报名,并对本人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过程,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团队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予以告知,请报考者确认所留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设置由招聘单位及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负责解释说明和资格审核。
五、人事管理及待遇
1、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聘用须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原则、根据本单位发布的招聘岗位进行聘任。如用人单位的拟聘岗位数量不足或拟聘人员不具备相应岗位聘任资格条件的,可实行高职低聘。在省外或中央各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后(含军队转业技术干部)调入本市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经本市相应职改部门确认后方可进行岗位聘任。
2、拟聘人员办理就业手续后,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此次招聘人员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今后工作地点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
3、聘用人员的人员身份以及工龄、工资、养老保险等待遇由相关部门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后,依据厦门市有关规定认定。
4、住院医师-基地住培岗位性质为编内,人员将以单位人身份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完成住培全过程。
六、未尽事宜最终由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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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招聘简章(11月)》
2.《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11月-基地住培)》
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
2019年11月6日
原标题:2019年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厦门医院编内工作人员招聘启事(11月)
文件来源:http://120.41.250.30/newsinfo.aspx?newsID=411&CateId=2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