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黑龙江甘南县幼教中心招聘幼儿教师公告【招10人】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相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幼儿教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甘南县幼教中心隶属于甘南县教育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拟公开招聘10名幼儿教师,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甘南县幼教中心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质资格条件、文化专业知识;
3、应聘者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服从组织安排;
4、本次招考学历要求师范类大专及以上统招学历;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过公职的人员;
(3)在近三年各类招聘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新录用公务员或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患有精神病史人员;
(6)特岗教师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考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一)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11月22日,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4:00—17:00时。
2、报名地点:甘南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聋哑学校路北)。
3、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就业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报考岗位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一份,要求《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有效期内;
(4)报名登记表1份(公告网站中下载);
(5)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6)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持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原件;
(7)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考试享受加分政策);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及复印件一式1份;高校毕业生服兵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报名时凡不能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或不符合加分政策。
(8)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会同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文件《关于调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费政策的通知》(黑价联〔2017〕51号)精神,笔试为每人每科45元,共4科,报名时现场收取。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