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防城港市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138人岗位表
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2019年度防城港市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138人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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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5日至2001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三)所学专业应当与《2019年度防城港市市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各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一致。
(四)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盖章的学历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有学位要求的也需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前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