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自治区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拆迁安置工作技术人员招聘公告【4人】
为做好拆迁安置建设工作,经城区党委、政府的同意,我局现对外招聘4名拆迁安置工作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一)岗位名称:青秀区拆迁安置工作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人员;
(二)岗位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
2、口齿伶俐,有较好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较强的亲和力。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工程建设类以及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历、汽车驾照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
3、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被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处理决定;
5、其他有不适宜担任协管员情形的。
(四)岗位地址:青秀区。
二、工资待遇
按照《南宁市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南青办发【2014】83号)执行。
(一)专业技术、行政辅助岗位(无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职称待遇)
1、基本工资 1645 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 705 元/月。
(二)具备相应岗位工程技术职称待遇
初级职称
1、基本工资 2030 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 870 元/月。
中级职称
1、基本工资 2240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 960元/月。
高级职称
1、基本工资 2380元/月;
2、根据用人单位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为 1020元/月。
(三)用人单位依法交纳社会保险(个人交纳部分由个人支付)。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至2015年5月20日
(二)报名地点:
报名材料交到悦宾路1号青秀区社区综合服务中心12楼1216室(住建局办公室)。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个人简历(附件报名登记表)、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一份复印,带原件验讫)、计划生育证明等相关材料和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局另行通知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联系电话:5826353
联系人:罗 振 13877149039
原标题:关于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拆迁安置工作技术人员的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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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拆迁安置工作技术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5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