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自治区田林县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公告【招94名】
根据田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五届第49期)及2014年12月30日田林县人民政府人事调配会议精神,2015年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94名,其中教育系统安全协管人员80名,司法系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4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田林县201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陈飞龙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陶国铭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红光 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
黄志琳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汤自忠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成 员:杨国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戴成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凯芳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农志刚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绍壮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赖国康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黄国性 县财政局局长
班祖贵 县司法局局长
陈明怀 县教育局局长
蒙初程 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蒙初程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由县人社局、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聘用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法律意识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必须具有良好的人格人品、吃苦耐劳与无私奉献的精神,热爱应聘岗位工作。
(三)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要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2.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纪律散漫、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四、招聘的职位、范围、对象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聘用人员共94名,具体招聘职位、范围、对象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按照公布招聘方案、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方案
在田林县人民政府网、电视台、县城范围内公共场所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公布方案(时间为:2015年5月12日- 2015年5月 22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只能应聘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2015年5月18日 – 2015年5月2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田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三楼会议室。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