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西省大余县乡镇事业单位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中选聘6人公告【招6人】
现将大余县2015年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选聘名额6名,选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岗位。
二、选聘条件
选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业绩突出,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有较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和处理复杂问题;
4.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5年以上、长期实行“一肩挑”的村(社区)副书记(必须是村、居委会委员)或村(居)委会副主任7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至2014年12月31日,含当日,以下类推),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10年以上的,年龄放宽到55周岁(195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5.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含农函大等同等学历);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近三年内有经济问题(包括已结案)的;
5.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子女)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2012年以来,所任职村受到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的,或安全生产不达标的,或出现赴市以上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上访的;
7.2012年以来,在书记分类管理中连续两年被评为三类的,或出现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或所任职村(社区)连续两年在本乡镇村级年度综合考评中排末位的;
8.按《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规定必须实行回避制度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整个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5月13日)。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在大余有线电视台、世界钨都网进行公告,并在各乡镇公示栏醒目处张贴。
(二)报名(5月20日—22日)。凡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对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后,统一向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呈送以下材料:①个人申请;②各乡(镇)推荐意见表;③申请人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④任职文件、获表彰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⑤县人口计生委出具的个人及直系亲属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⑥所在乡镇纪委、派出所出具的无违纪违法行为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