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安庆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67人】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皖教师〔2011〕9号)等文件规定,经宿松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6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见《2015年宿松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岗位表》(附件一)。
本公告将在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宿松县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rsj.susong.gov.cn)发布;此后有关招聘信息将陆续在宿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发布。
二、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
“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0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经县以上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