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信阳淮滨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55人】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结合该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5年7月1日;
4、符合招聘岗位学历的要求;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户籍要求:全日制专科学历限淮滨户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新进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6、不符合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至8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淮滨县行政审批中心(县财政局一楼)。
(二)报名方法及要求
1、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从业资格证(报考岗位有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应届毕业生暂未发报到证的,提供院校就业处出具的是否应届毕业生及学历、学位、专业证明或就业推荐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到报名点报名。
报名时填写《淮滨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报名,并进行信息采集,每科收取考试费用30元。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对于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职位招聘,报考人员可以重新选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纳的考务费。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5年8月14日下午15: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淮滨县行政审批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招聘办法
公开招聘按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