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承德围场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43人】
为加强我县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教师队伍建设,补充人才,推进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乡镇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教师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围场一中教师13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总体原则和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招聘、科学招聘、公平招聘,加大公开和监督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水平。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2015年我县乡镇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0名,围场一中公开招聘教师13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承德市围场县乡镇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承德市围场县围场一中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应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80年8月1日至1997年7月31日出生);
(2)学历专业要求:普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农村经济经营服务站岗位的考生限财经大类、经济学门类、电子商务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农林管理类、工商管理类专业,报考其它岗位考生不限专业。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委培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报考。
(3)户籍要求:报名人员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具有限定地区常驻户口且目前户口仍在限定地区的(因考入高校将户口迁出,毕业后尚未迁回的考生,由原迁出派出所出具证明,公安局核实并盖章)。详情见《承德市围场县乡镇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承德市围场县围场一中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
(4)遵守宪法和法律;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在承德市服务的2015年期满或续聘期内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可以报考“服务基层四项目”岗位(持市级管理部门出具证明报考)。
2、应聘围场一中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1985年8月1日至1997年7月31日出生),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具有普通全日制师范类二类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对口升学及专升本毕业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4)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勤奋、严谨、务实的敬业奉献精神,有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水平和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承德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不可以报考;
5、已被我县录用的特岗教师(含试用期内)不得应聘围场一中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5日通过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围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围场电视台和围场新闻网面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