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海安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选聘3人公告
为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培育发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3名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对象
县级机关部门、区(镇)机关在编事业人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吃苦耐劳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处未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方法及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核。符合条件者到县委农办报名。报名时由县委农办负责资格初审,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如报名人数不足,则相应调减选聘岗位人数。
2.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等方面的基本常识,总分100分。
3.面试。依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总分100分。
4.组织考察。按笔试、面试总分(各占50%),合计综合成绩后从到低分,分别按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考察。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
5.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的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事业人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等,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递补对象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以笔试得分高者。
6.公示与调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聘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审批手续。
五、报名须知
1.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须持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2015年8月26 日至27 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报名地点:县委农办综合科(海安县城长江中路106号县行政大楼303室)。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电话:88812035。
考试、考察、体检工作在县人社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原标题:中共海安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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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安县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海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8月 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