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抚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1人公告【招11人】
根据省委组织部、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文件精神。抚顺市农村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委)所属3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9年8月31日之后出生)。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方式
招聘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笔试开考比例为2:1,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的,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三、招聘步骤
1.公布招聘计划
市农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以公告形式(即本公告)在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fsrs.gov.cn)、抚顺农业网(www.fsnyw.com/)上发布,同时明确相关事项。
2.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由市农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4日、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抚顺市农委党委工作部(抚顺市政府办公大楼0712房间,联系电话:57500711)
(2)报名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复核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辽价函〔2010〕29号)规定,收取报名费50元/人。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由考生根据本公告认真填写《2015年抚顺市农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所填信息的真实有效性。报考人员要确认本人符合该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如填写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4)报名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以便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印件需用A4纸):
①《2015年抚顺市农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粘贴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同时携带同一底版二寸照片2张。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自报名开始到聘用期间,请及时登录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看相关信息,并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工具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笔试
(1)笔试由市农委统一组织。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将在抚顺农业网(http://www.fsnyw.com/)上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3)笔试结束后,由市农委会同用人单位对笔试成绩进行汇总分析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通过抚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fsrs.gov.cn)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