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襄汾县畜牧中心招聘基层畜牧兽医中心站人员公告【5名】
根据《襄汾县畜牧中心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精神,将面向社会为襄汾县畜牧中心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乡镇畜牧兽医中心站工作人员5名,若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要求的1:3比例,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对应的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单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襄汾县2015年畜牧系统公开招聘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统招全日制应往届大专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环境;
(五)愿意服从工作分配;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说明: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5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5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以上人员须从襄汾政府门户网下载《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填写并经有关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才能参加资格审查。
四、招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考试(笔试、面试)、考核、选岗、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6日—9月21日早上:8:30—12:00 下午:15:00—18: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襄汾县畜牧中心(三跨桥东头南侧)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持毕业证、报到证、档案(档案可提供档案管理部门的存放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襄汾籍考生须先到县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持《人事档案管理卡》或《高校毕业生档案材料存档卡》报考,携带五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蓝底彩照,到畜牧中心报名,经审核后,填写《襄汾县2015年招聘基层畜牧兽医站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一经填报,不得更改。报名者应现场采集指纹,留作笔试、面试时核验身份。
根据晋价费字(2013)223号文件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每人按两科收取考试费100元、报名费10元,合计110元。报名时,必须由本人亲自报名、填表、并留取指纹,不得由他人代替,否则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计划,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招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在五年内取消其在襄汾县范围内的应聘资格,并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和纪律予以处理。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县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或正在办理手续的人员)不得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