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邯郸峰峰矿区事业单位选聘领取测评通知单公告
按照《峰峰矿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公告》程序要求,现将进入测评环节。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后)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于2015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到峰峰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科(滏阳东路43号,产权交易中心大楼四楼409房间)领取测评通知单,逾期未领的视为自动放弃。
测评通知单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领,因特殊原因确需代领的,代领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考生有效证件(身份证、毕业证、户口页等证件之一)原件领取。测评通知单应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测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测评通知单。
联系电话0310-5182288
原标题:峰峰矿区2015年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领取测评通知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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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