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天全县招聘城管队员公告【招17人】
为加强我县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力量,加强违法行为预防和查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本县范围内公开考试招聘城管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县城管队员17名(限男性)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㈠招聘对象
具有本县城镇户口待业青年,复员退伍军人。
㈡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①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现实表现好,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奉献精神,服从管理,服从命令。
③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1978年10月1日以后出生)④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矫 正视力在1.0以上。身高1.70米以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③现役军人;
④本县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要求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⑤已经在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
三、报考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由天全县劳务派遣公司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资格初审、面试入闱前的资格复审及考核中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㈠报名地点
天全县劳务派遣公司(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三楼307室)。
㈡报名时间
10月12日—10月16日(9:00—17:30)
㈢报考资格初审
报名者持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复员、退伍军人须提供复员(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等)。
㈣缴费
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一科5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分别排名(最后一名若成绩相同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比例为2?1(如达不到2:1比例,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㈠笔试
笔试科目1科,满分为100分。笔试命题范围:《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笔试地点和时间详见《准考证》。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㈡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到每个考生,经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由招聘单位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本阶段只递补1次。
因考生或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面试或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在此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报考资格,取消其报考资格后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
六、聘用上岗
㈠公示
聘用单位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
㈡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合格的,由天全县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签定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招聘单位,并按《天全县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管理的实施办法》进行管理。
㈢工资及福利待遇
招聘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1380元/月,试用期结束后,根据《天全县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管理的实施办法》规定,派遣人员工资实行统一的基本工资和绩效考核津贴相结合的管理办法,核定2015年度工资为1680元/月(其中:绩效考核津贴300元/月)各项社会保险费及各项相关费用由劳务派遣公司和被派遣人按规定缴纳。
七、纪律与监督
此项工作要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加强考风考纪的督察,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招聘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原标题:思经乡转发天全县劳务派遣公司关于公开招聘城管队员的简章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