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15人公告【招15人】
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是市财政局所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投资评审工作。因评审工作需要,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一定从业经验、取得全国造价员、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报名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报名人员学历或从业资格要求:工程造价专业毕业,第一学历必须为大专以上;其他工程类专业毕业,如有志向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也可报名,但第一学历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以上;取得全国造价员、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取得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有愿意从事工程造价工作的。
4、具有良好的微机操作能力,能熟练应用office软件。
二、报名时间、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经批准报名截止时间顺延,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将《枣阳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联系人:谭倩倩;邮箱:760792761@qq.com;联系电话:18062239349)。所有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代为。
三、招聘考试办法
此次招聘考试共分四个环节进行,即面试、体检、试用考察测评、专业能力水平考试。各环节分别实行依次进行,分别淘汰,成绩互不挂钩办法。
四、录取和聘用
经面试、体检、试用考察测评、专业能力水平考试合格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内部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同时在枣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才派遣手续,个人档案由枣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管。
由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与录取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合同到期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如应聘人员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随时解除聘用关系,自谋职业。
五、相关待遇
一般试用人员试用期间每月发生活费1000元,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暂定30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办法》及枣阳市政府批复的《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专业技术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规定,实行基础绩效工资+年度(季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补贴的办法执行。同时办理党团组织关系。
六、本简章由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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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 阳 市 人 才 中 心
枣阳市人民政府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15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